CHANGE(命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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颜色

更改选定对象的颜色。

例如,要将颜色更改为绿色,请输入 green 或 3。如果输入 bylayer,对象将假定使用它所在的图层上的颜色。如果输入 byblock,则对象继承它所在块的颜色。

真彩色。指定用于选定对象的真彩色。整数值范围在 0 到 255 之间(以逗号分隔)。

配色系统。从加载的配色系统中指定用于选定对象的颜色。

标高

修改二维对象的 Z 向标高。

只有当对象的所有点都具有相同 Z 值时才可更改其标高。

图层

修改选定对象的图层。

线型

修改选定对象的线型。

如果尚未加载新线型,则程序将尝试从标准线型库文件(对于 AutoCAD,为 acad.lin)或(对于 AutoCAD LT,为 acadlt.lin)中加载该线型。如果此操作失败,则使用 LINETYPE 加载线型。

线型比例

修改选定对象的线型比例因子。

线宽

修改选定对象的线宽。线宽值是预定义的值。如果输入的不是预定义的值,则最接近的预定义线宽被指定给选定对象。

厚度

修改二维对象的 Z 向厚度。

对三维多段线、标注或布局视口对象来说,修改其厚度无效。

透明度

更改选定对象的透明度级别。

将透明度设定为 ByLayer 或 ByBlock,或输入 0 到 90 之间的值。

材质

如果附着材质,将会更改选定对象的材质。

注释性

修改选定对象的注释性特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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